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2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济建质安字〔2022〕50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行为,根据山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核查工作 的通知》要求,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6月28日至 7月12日对全市2020年6月后首次获取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了动态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工程质量检测 机构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动态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抽 调了骨干力量,明确了主要职责,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 2020年6月后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48家 检测机构进行了动态核查。从总体上看,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执行较好,关键技术人员能到岗尽责;在资质存续期内,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 件能够有效保持。但也有少数检测机构存在检测能力缺失,现有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资质标准等问题;个别检测机构甚至存在无 检测场所、设备,或检测人员不足等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严重问题。 这次动态核查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停止检测通知书17 份,建议撤回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有2家,暂停检测业务、限期 整改的检测机构有13家,责令限期整改的检测机构有24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动态核查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一)有的检测机构无检测场所且检测设备配置严重不足, 不具备资质规定的基本检测条件,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二)有的检测机构检测场所狭小,不能满足正常开展检测 活动的要求,检测设备配置数量严重不足;检测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三)有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不足,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有的检测机构注册结构师未注册在本单位,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四)有的检测机构缺少部分检测设备及配套工具,不具备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五)有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水平低,机构的主要技术人员不能掌握检测标准规范,不具备从事检测工作的基本能力。
(六)有的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环境等检测条件管理不到位。 有的检测机构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已过期失效,不能用于检测活动。
(七)有的检测机构检测设备未固定或安装不到位,不符合开展检测活动的要求。
(八)有的检测机构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或者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山东舜和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山东鉴勘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暂停全部检测业务,建议撤销资质证书(名单见附件 1)。
(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对检测人员和取得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注册工程师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山东瑞利堡工程鉴定有限公司等4 家检测机构,暂停相关检测业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 求的建议撤回资质证书(见附件2)。
(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对缺少检测设备及配套检测装置的,技术人员能力不符合资质要 求的山东科力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等9家检测机构,暂停相关 检测业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建议撤回资质证书 (见附件2)。
(四)对检测机构仪器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等检测条件管理不到位的山东祥泽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等24家检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见附件3)。
附件
1.建议撤回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名单
2.暂停检测业务、限期整改的检测机构名单
3.责令限期整改的检测机构名单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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