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陆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文件 > 地方级 > 正文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含装修工程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相关要求的通知

作者:而立居士发布时间:2023-04-28分类:地方级浏览:808评论:0


导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含装修工程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相关要求的通知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含装修工程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含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本市新建公共建筑,施工许可证未明确装饰装修的,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装饰装修工程可与建筑主体工程竣工后同步申请消防验收、备案。

1.依法需要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施工合同(首次签订)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3.已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已依法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且竣工验收报告体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照《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4月26日

免 责 告 知
一、本站发布的内容(包括原创及转载自互联网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请勿使用于商业用途。如需作商业用途,请与原作者联系。如未经作者同意,用作商业用途或匿名转载,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您自己承担!作者有权利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二、著作权人发现本站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内容或作品,请及时联系我们给出内容所在的网址,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收到相关投诉后,我们会第一时间给予处理;
三、本站发布的软件仅提供给大家学习测试,请诸位用户使用正版软件,不得商用;
四、本站的文字及图片资料允许您复制、转载和传播,转载时请您务必先跟我们联系并注明来源;
五、免责声明方:而立居(2li.xyz)、济南工程(微信公众号jngc2018);
六、联系方式:☎13287796174或者发邮件至c@2li.xyz
七、补充:而立声明服务协议隐私政策侵删联系
打赏

手机扫描二维码访问


欢迎 发表评论:

  • 请填写验证码
地方级排行
公益广告(请勿拦截)
最近发表
信息统计
  • 文章总数:1339
  • 页面总数:10
  • 分类总数:44
  • 标签总数:11
  • 评论总数:14
  • 浏览总数:1256620

关于而立居 | 侵删联系 | 服务协议 | 联系而立居 | 广告合作 | 而立声明 | 隐私政策 | 赞助我们 | 网站地图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8058158号-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济南工程①检测鉴定群济南工程②资料试验群济南工程〔标准分享〕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回复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