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而立居士发布时间:2023-11-24分类:地方级浏览:672评论:0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济建质安字〔2023〕69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我市建筑工地即将进入冬期施工阶段,为进一步强化冬期施工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遏制各类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并提出如下落实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管理,做好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一)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低于5℃,或因寒流侵袭等原因造成气温骤降至0℃以下,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当未进入冬期施工期之前及解除冬期施工后,突遇寒流侵袭气温骤降至0℃以下时,为防止发生负温产生受冻,亦应按冬期施工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采取应急防护措施。根据我市有关气象资料,一般自11月15日起进入冬期施工阶段,次年3月15日起解除冬期施工。
(二)冬期施工期间,各工程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及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地实际进度及工程特点,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建立健全冬期施工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各项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严格控制环境温度要求,对钢筋(钢结构)焊接、外墙保温、防水、湿作业施工等关键工序,要严控施工环境温度要求,温度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严禁施工;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施工过程检查验收程序及标准,凡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四)提前做好冬期施工所需的各类材料、工具、设备等准备工作,并认真做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供水管道等的保温、维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整理气象资料,以提前应对暴风雪、霜冻、寒潮等恶劣天气,确保冬期施工正常运行。
二、强化监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冬期施工期间,市、区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巡查及专项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落实冬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及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限期整改、约谈、停工整改、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坚决严管重罚,形成有效震慑,促进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
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冬期施工质量管理
(一)地基基础工程
1.建筑场地宜在冻结前清除地上和地下障碍物、地表积水,并应平整场地与道路。冬期应及时清除积雪,春融期应做好排水。
2.挖掘完毕的基槽(坑)应采取防止基底部受冻的措施;基础施工中,应防止地基土被融化的雪水或冰水浸泡;靠近建(构) 筑物基础的地下基坑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相邻地基土遭冻的措施。
3.回填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土方回填时,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对室外的基槽(坑)可采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冻土块粒径不得大于15Omm,含量不得超过15,且应均匀分布并逐层夯实;对室外管沟底以上500mm范围内、室内的基槽(坑)、室内地面垫层下回填的土方,不得采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施工应连续进行并应夯实。
4.强夯施工时,不应将冻结基土或回填的冻土块夯入地基持力层;预制桩施工时应连续进行,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对桩孔进行保温覆盖,防止桩孔进入冷空气;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时,混凝土材料的加热、搅拌、运输、浇筑应符合有关规定,混凝土浇筑温度应根据热工计算确定,且不得低于 5℃。桩基静荷载试验前,应将试桩周围的冻土融化或挖除,试验期间,应对试桩周围地表土和锚桩横梁支座进行保温。
5.基坑支护冬期施工,排桩桩身混凝土施工可选用掺防冻剂混凝土进行。锚杆注浆的水泥浆配置宜掺入适量的防冻剂。
(二)砌体工程
1.冬期施工过程中,对块材的浇水湿润应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的要求。
2.不得使用已冻结的砂浆,严禁用热水掺入冻结砂浆内重新搅拌使用,且不宜在砌筑时的砂浆内掺水。
3.砖、砌块在施工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遭水浸和受冻后表面结冰、污染的砖或砌块;砌筑时砂浆温度不应低于5℃。
4.冬期施工中,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砌筑后应在砌体表面覆盖保温材料,砌体表面不得留有砂浆。在继续砌筑前,应清理干净砌筑表面的杂物,然后再施工。
5.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设一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28d的强度。
(三)钢筋工程
1.负温条件下使用的钢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和检验, 钢筋在运输和加工过程中防止撞击和刻痕。
2.钢筋调直冷拉温度不宜低于-20℃。预应力钢筋张拉温度不宜低于-15℃。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得对HRB335、HRB400钢筋进行冷弯加工。
3.雪天或施焊现场风速超过三级风焊接时,应采取遮蔽措施,焊接后未冷却的接头应避免碰到冰雪。
4.负温电渣压力焊时,焊接前应进行现场负温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经检验满足要求后方可正式作业。焊接完毕,应停歇 20s 以上方可卸下夹具回收焊剂, 回收的焊剂内不得混入冰雪,接头渣壳应待冷却后清理。
(四)混凝土工程
1.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其受冻临界强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的要求。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15℃时,采用综合蓄热法、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4.0MPa;对强度等级等于或高于C50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30;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50;对有抗冻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 70。
2.加强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冬期施工混凝土的配制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混凝土所用骨料应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物质;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采用非加热养护法混凝土施工,所选用的外加剂应含有引气组分或掺入引气剂,含气量宜控制在3.0 -5.0 。冬期施工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应较常温下预拌混凝土搅拌时间延长15s~30s。
3.混凝土在运输、浇筑过程中的温度和覆盖的保温材料,应通过热工计算后确定,且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混凝土运输与输送机具应进行保温或具有加热装置,泵送混凝土在浇筑前应对泵管进行保温,并应采用与施工混凝土同配比砂浆进行预热;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
4.混凝土浇筑后,严格按照编制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的养护方法和时间进行养护,对裸露表面应采取防风、保湿、保温措施,对边、棱角及易受冻部位应加强保温。在混凝土养护和越冬期间,不得直接对负温混凝土表面浇水养护。
5.冬期施工混凝土养护期间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测温,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测温孔标识,测温工作应安排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测温过程记录及各项数据应真实、及时、完整,采用综合蓄热法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应每隔 4h-6h测量一次,采用负温养护法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应每隔 2h测量一次。
6.模板和保温层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拆模时混凝土表面与环境温度大于20℃时,混凝土表面应及时覆盖,缓慢冷却。
(五)装配式结构工程
1.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预制构件安装、座浆及钢筋套筒灌浆的冬期施工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2.构件接头采用现浇混凝土连接时,接头部位的积雪、冰霜及杂物应清理干净,承受内力接头的混凝土,当设计无要求时, 其受冻临界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70。
3.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应根据施工环境温度与灌浆部位温度选择相应灌浆料。常温型灌浆料灌浆施工及养护过程中24h内灌浆部位温度不应低于5℃;当采用常温型灌浆料且施工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加热及封闭保温措施,确保施工环境温度、灌浆部位温度在5℃以上的时间达到1d,之后宜继续保温2d;如施工环境温度低于0℃不得采用常温型灌浆料施工;当连续3d的施工环境温度、灌浆部位温度的最高值均低于10℃时可以采用低温型灌浆料;低温型灌浆料灌浆施工及养护过程中24h内灌浆部位温度不应低于-5℃且灌浆施工时的环境温度、灌浆部位温度不应高于10℃。
(六)钢结构工程
1.冬期施工期间钢结构焊接为了保证焊缝不发生冷脆裂纹,负温下焊接用的焊条,在满足设计强度要求前提下,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结果,尽可能先用屈服强度低、冲击允性好的低氢型焊接材料。
2.参加负温钢结构施工的电焊工应经过负温焊接工艺培训,并应取得合格证,方能参加钢结构的负温焊接工作。定位点焊工作应由取得定位点焊合格证的电焊工来担任。
3.焊接预热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焊接作业区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将构件焊接区各方向大于或等于2倍钢板厚度且不小于100mm范围内的母材,加热到20℃以上时方可施焊,且在焊接过程中均不得低于20℃,负温下焊接中厚钢板、厚钢管的预热温度可由试验确定。
(七)保温及屋面工程
1.保温工程、屋面工程冬期施工应选择晴朗天气进行,不得在雨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或基层潮湿、结冰、霜冻条件下进行; 保温及屋面工程应依据材料性能确定施工气温界限,最低施工环境气温应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的相关要求。
2.冬期施工外墙保温时,应采用低温型胶粘剂和低温型聚合物抹面胶浆,并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冬期施工时,施工前应经过试验确定负温混凝土配合比,选择合适的混凝土防冻剂,保温板内外表面应预先在暖棚内喷刷界面砂浆,抹面抗裂砂浆中应掺入非氯盐类砂浆防冻剂,砂浆在硬化初期应采取保温措施。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冬期施工最低温度不应低于-5℃。
3.采用现喷硬泡聚氨酯作屋面保温层时,不宜进行冬期施工;采用水泥砂浆粘贴板状屋面保温材料以及处理板间缝隙,应采用掺有防冻剂的保温砂浆;倒置式屋面保温层施工前应检查防水层平整度及有无结冰、霜冻或积水现象,满足要求后方可施工。
4.屋面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作找平层、保护层时,应依据气温和养护温度要求掺入防冻剂。
(八)建筑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
1.冬期抹灰及粘贴面砖所用砂浆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室外用砂浆内应掺入防冻剂,其掺量应根据施工及养护期间环境温度经试验确定。
2.外墙饰面板(砖)工程采用湿贴法作业时,不宜进行冬期施工;外墙铝合金、塑料框、大扇玻璃不宜在冬期安装。
3.室内抹灰、块料装饰工程施工与养护期间的温度不应低于5℃;油漆、刷浆、裱糊、玻璃工程应在采暖条件下进行施工,当需要在室外施工时,其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 5℃。
4.幕墙工程硅酮密封胶的注胶工作应避免在气温较低的夜间、早晨和傍晚进行。在施胶前安排专人用电吹风对施胶部位进行预热,对已经施胶的部位(硅酮橡胶板部位)进行适当保护。
5.供水、供热系统试水、试压后,如不能立即投入使用,在入冬前应将系统内的存积水排净。
(九)解除冬期施工后应注意的问题
1.在解除冬季施工后,对冬期施工的混凝土结构实体部分,应通过观察或辅之必要的无损、微破损检查等手段,进一步复核结构实体的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查结构外观有无裂缝、疏松等缺陷。
2.对冬期施工的砌体结构实体部分,应通过观察并辅之必要的无损、微破损检查等手段,进一步复核结构实体的砌体砂浆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查砌体结构外观有无裂缝出现,砌体砂浆有无疏松、脱落现象。
3.对于有沉降观测要求的建(构)筑物,在解除冬期施工后,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
4.对于冬期镶贴的内、外墙装饰面砖,在解除冬期施工后,应检查复核其粘接是否牢固,有无空鼓、裂缝、易脱落的情况。
5.对于冬期涂刷的外墙涂料,在解除冬期施工后,应检查复核其基层有无空鼓、裂缝、易脱落的情况,面层有无起皮、粉化、强度低的现象。
二、冬期施工安全管理
(一)危大工程及高处作业设施
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防风和防倒塌能力,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禁止作业;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和基坑周边的防护检查,杜绝坍塌事故;施工现场洞口及周边区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钢管、钢筋等金属材料架设安全防护栏杆,并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同时要在防护栏杆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二)防火及临时用电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二是严防活动板房、模壳、保温、防水材料等火灾隐患,对防火性能不达标的材料一律清退出施工现场;三是加强对电焊等易引发火灾的动火作业管理,严格审批、旁站制度,凡动火区域消防器材必须配备到位,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四是加强用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严禁施工现场违章动用明火;全面检查现场各类消防器械的配备情况,加强施工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使用及生活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器材配备,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齐全;五是宿舍内严禁使用劣质取暖设施,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应对取暖设备进行统一用电管理,宿舍内空调等高压用电自宿舍外桥架引入,接驳点设置在桥架内,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和引发火灾事故;六是加强为保障冬期施工质量采取升温保温措施所使用的取暖设备(尤其是火炉)等的管理工作,火源处必须24小时有人值守。
(三)冬期安全施工保障
一线作业人员应配备相关防冻、防滑装备和设施,坡道、通道等通行位置应设置防滑措施;大风、降雪、严寒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室外作业,保障其人身安全;雨雪天气过后应及时组织清理现场积水积雪,防止施工人员滑伤。
(四)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
按照《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和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八项扬尘防治措施要求,确保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扬尘各施工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求落实现场各项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措施,完善相关设施建设;针对我市冬期雾霾天气多发的情况,按照我市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施工场地的硬化和裸露土地的覆盖工作,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严密监测污染数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场地清扫和进出车辆的清洗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根据预案落实好扬尘污染治理各项要求。
(五)带班值班相关规定
冬期施工期间,参建各方应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领导值班带班管理规定,施工、监理单位领导轮流值班并定期巡查,项目部领导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值带班应实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建立详实的安全值班档案。
下载:红头文件
来源:济南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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